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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9/01/20 15:59:55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寒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安定、祥和、愉快的假期,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部署,现将寒假期间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加强责任落实

岁末年初,气候寒冷,雨雪冰冻天气多,学生流动性大,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提高思想站位,从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高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领导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责任人。

2、开展排查,做好维稳工作

要深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饮食与卫生安全;二是用电用气及消防安全;三是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四是交通安全。各学院、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围绕以上四个方面,对可能影响学校和谐稳定的不安定因素,要积极化解、妥善处置,力争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部门所管理的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对重要器材、贵重设备、易燃易爆等物品加强安全管理,对假期不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要切断电源、气源,并加贴封条。加强对假期继续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的管理,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放假前开展对应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3、加强教育,强化防范意识
  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寒假特点,在放假前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人身侵害、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提醒师生路途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在假期不要将电脑等贵重物品留在宿舍等;提醒教职工做好家庭、办公场所等部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提醒师生做好防寒保暖、预防流感等疾病措施;根据《景德镇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我校新厂校区、湘湖校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提醒师生不要违反禁燃规定,号召大家共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市民。

4、加强值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响应迅速、处置得当;值班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坚持每日巡查,做好假期的防火、防盗工作。

如发现可疑情况立即与保卫处联系。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湘湖校区:8464110

                            新厂校区:8499307

联系人:        锐:13879861285  短号:68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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