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保卫处

通知公告

地 址: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

保卫处
电 话:0798-8499309
传 真:0798-8499309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谢振飞 发布于:2016/06/30 16:20:15 点击量: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现将有关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领导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隐患,落实整改

放假前,学校将组织力量对校内要害部门和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请各学院、各部门在假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自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等重点要害部位,落实重要实验器材、贵重设备、易燃易爆等物品安全管理措施,对假期停用的场所,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夏季消防安全的专项检查。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治的,要及时上报,并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请各学院、各部门于7月7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校保卫处(综治办),联系电话:8499309。

三、抓好教育,提高防范

各学院要结合暑假特点,在放假前,通过讲座、班会、板报等方式,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安全专题教育,宣传防骗、防溺水、防人身侵害、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知识,提醒学生远离极端宗教、邪教、传销、毒品。各部门要提醒教职工做好家庭、办公场所等部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放假前,各学院要按照《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要求,印发安全告知单,明确暑假起止时间及假期安全注意事项等,请各学院将安全告知单报送一份给校保卫处(综治办)备案。

四、加强值班,工作到位

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落实值班制度,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做到按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坚持每日巡查,做好假期的防火、防盗工作。

如发现可疑情况请立即与保卫处联系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湘湖校区:8464110 新厂校区:8499307

特此通知

保卫处(综治办)

2016年6月30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国庆及全国综治“南昌会议”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夏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